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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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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熊偉青年學術獎的通告〔修訂稿〕
2013-03-04  點擊:[]

爲了促進中國現象學的研究,熊偉先生及其家屬、學生捐助資金設立熊偉青年學術獎。熊偉青年學術獎的評審和發放事情由熊偉青年學術獎評審委員會負責。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中國現象學專業委員會委員擔任。中國現象學專業委員會名單見附件。

评审委员会召集人:陈嘉映 丁耘

受獎對象T媚课申請期限到期時年齡未超過40周歲的海內外從事漢語現象學研究的碩士生、博士生、青年教師,以及業余研究者。專業委員會成員不得申請。

每兩年〔逢單數年份〕頒獎一次,每次4名。

每名受獎者獎金額度〔大約〕:5000元。

鼓勵獎獎金額度:2500元。

中國現象學專業委員會將推薦獲獎者的論文在《現象學評論》等專輯、刊物上發表或節選發表。

評選辦法:

1.申請者于申請年份5月1日以前向任一評委以電子版方式提交自己在現象學研究領域新近獨立完成的漢語論文或著作,以及個人簡曆。該評委簽署同意意見後寄發給陳嘉映、丁耘。由陳嘉映、丁耘把每一份論文、著作分發給兩位委員審讀打分。〔附注:下一次申請期限爲2013年5月1日之前。〕

2.每份論文或著作由評委中的兩位負責審讀,以百分制打分。兩位打分分差超過20分,將再由一位評委打分。前三名平均得分最高者獲獎。第4名第5名再由一位委員打分,平均得分較高者獲獎。平均分低于70分者不能獲獎。

3.受獎文著在公開出书時應注明曾接受熊偉青年學術獎獎勵。

4.受獎人數低于4人時,評審委員會可酌情授予參評人以鼓勵獎。

發獎時間:盡量部署在當年現象學年會上舉行發獎儀式,授予獲獎者印有熊偉先生像的獲獎證書及獎金。

第一次發獎時間:2001年十月。

熊偉青年學術獎評審委員會,二○○一年四月,二○一二年十一月修訂

附件列表:本新聞不包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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