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學年第二學期補辦學生證的事情定于14周(5月23日-5月27日)進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丟失學生證的學生須在東校區的校刊編輯部(東一樓3層,校刊編輯部,時間:周一至周五16:30-18:00,聯系電話:(82668014、82668247)辦理學生證遺失聲明後向所在學院提出補辦學生證的書面申請,經所在學院審核後,填寫補辦學生證申請表(教務處主頁可下載)。
2、因學生證嚴重損壞而需補辦的,除不必挂失外,其他要求同上。
3、來學院補辦時請攜帶附件中的质料。
本科教務
2011.5.24
附件:1、遺失證明
2、補辦申請表
3、一寸照片一張
4、工本費1.2元
5、火車票優惠卡如丟失,重新購買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