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研﹝2011﹞108號
各學院(中心):
爲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與答辯事情的正常進行,通過對國內高校同類費用標准的調查,經學校有關部門研究,決定對我校自2005年以來執行的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費與答辯費標准進行如下調整:
1.博士學位(畢業)論文評審費由200元/篇·人調整爲400元/篇·人;答辯委員和答辯秘書酬金(簡稱答辯費)由100元/篇·人調整爲200元/篇·人。
2.碩士學位(畢業)論文評審費由50元/篇·人調整爲100元/篇·人;答辯委員和答辯秘書酬金(簡稱答辯費)由30元/篇·人調整爲60元/篇·人。
3.組織專家集中評審學位論文時,按時段支付專家酬金。
本標准自2012年1月1日後送審的學位論文開始實施,並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