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条 实施艺术类人才培養特别项目旨在利用外洋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
第二条 国家留学基金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卖力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事情。
第二章 選派計劃
第三条 面向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文化部综合机构和全国各级艺术演出团体。
第四条 2014年计划选派200人。
第五条 选派工具主要为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以及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事情者。
第六条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後:3-24個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聯合培養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4.本科插班生:3-10個月。
第七条 重点支持海内生长单薄,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织空白学科。
第八条 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
会见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海内推选单元的外洋相助渠道或小我私家联系外洋留学单元派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海内导师已有的国际相助渠道赴外洋学习;聯合培養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主要通过海内高校与外洋学校/机构的相助渠道派出。
第九条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归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第三章 申請條件
第十条 切合《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
第十一条 类别要求
1.訪問學者:應爲各單位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較大發展潛力、具有國際或全國藝術競賽、展覽(演)參賽經曆的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或藝術事情者;除舞蹈專業可具有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曆外,其他人員均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含本科)。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
博士後研究申請人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歲。
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
2.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具有碩士學位,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碩士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年齡不超過35歲;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僅針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入學時間原則上爲申請當年。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海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凌驾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元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海内外导师配合制定的聯合培養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注:相關信息鏈接:http://www.csc.edu.cn/Chuguo/Default.aspx?cid=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