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身心康健,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焦点課程應在優良以上,事情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三)外語水平切合擬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或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①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②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事情一年(含)以上。
③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並達到及格標准。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並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爲高級班,其他語種爲中級班)。
⑤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⑥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四)擬留學單位應爲世界一流;國外導師應有很強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從事學科專業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術帶頭人,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
(五)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全日制博士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元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海内外导师配合制定的聯合培養计划;申请时年龄不凌驾35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对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刚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尚未开题,以及博士高年级即将结业的申请人,不予推荐申请聯合培養博士生。
二、申報時間:3月3日之前向學院提交申報质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學院評審時間:3月5日至3月6日學院評審推薦;
3月7日至3月10日學院公示並上報质料;
四、申報需提交的质料:
1.《國家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3月20日至4月5日再提交)
2.《單位推薦意見表》(3月20日至4月5日再提交)
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 海内导师推荐信(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习计划(外文)
6. 外洋导师简历
7. 结果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2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结业生无需提供)
12. 在籍证明
13. 主要科研结果复印件(结果清单及摘要)
14. 获奖证书复印件(最多不凌驾三项)
按以上順序准備一份紙質申請质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並按國家公派留學治理信息平台上的說明將相關质料掃描並上傳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质料有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提供中文翻譯件。申請质料一律使用A4複印紙打印或複印,請在申請表第一頁粘貼申請人近期照片。
请拟申请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定时提交申报质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PP电子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