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王欲然)6月2日,记者从國務院办公厅获悉,为拓展高校结业生就业领域、勉励支持高校结业生自主创业,國務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就业事情的通知。
通知中稱,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生力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事情的首位,進一步加大事情力度,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就業服務,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生力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做了大量事情,取得明顯成效,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總體保持穩定。預計“十二五”時期,高校畢業生數量仍將持續增長,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任務依然十分繁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事情的首位,進一步加大事情力度,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就業服務,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爲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應加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進程,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
(一)在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中努力缔造更多适合高校结业生的就业时机。在推进战略性新兴工业生长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生长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工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结业生的就业岗位。在加速转变经济生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力优势的技术进步和工业升级技术战略,发动生产性就业岗位增长,努力扩大吸纳高校结业生就业规模。鼎力大举生长具有增长潜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勉励生长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工业,缔造更多高校结业生就业时机。积极支持和勉励高校结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勉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结业生就业。在部署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工业计划时要充实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探索建设投资发动就业评估机制,更好地发挥投资对就业的刊行动用。实时宣布和宣传行业生长计划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计划,引导高校凭据行业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養。各高校要凭据经济社会生长和工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做好相关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推进人才培養模式革新,强化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提高人才培養质量。支持相关行业和工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養和岗位对接运动,使宽大高校结业生能够学有所用。
(二)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中小企業是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鼎力大举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服務業、小型微型企業和創新型科技企業,將落實中小企業扶持政策與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結合起來,鼓勵企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地方財政應優先考慮部署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並優先提供技術革新貸款貼息。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對企業招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条约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结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期待遇。
二、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以及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
(三)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就業。各地要根據統籌城鄉經濟和加速基本公共服務發展的需要,鼎力大举開發社會治理和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領域服務崗位,增加高校畢業生就業機會。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重點解決好他們在工資待遇、社會保障、人員編制、戶口檔案、職稱評定、教育培訓、人員流動、資金支持等方面面臨的實際問題,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特別是都市社區和農村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科技等基層崗位事情。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並切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门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事情經曆的人員中錄用。市(地)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應接纳有效措施積極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要凭据統一征集崗位、統一發布通告、統一組織考試、統一服務治理的原則,統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做好各類項目之間的政策銜接,進一步落實對服務期滿考核及格人員的就業政策措施。切實做好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事情。積極做好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事情。
(四)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要結合中部地區崛起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以及産業梯度轉移的需要,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就業。各地要盡快出台並完善相關政策,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事情重點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事情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試用期滿後級別工資高定1至2檔;在事業單位事情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1至2級。
三、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穩定靈活就業
(五)落實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各項創業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創業。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都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就業的積極作用,對切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聯動事情機制。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大財政投入,並積極引入風險投資資金,探索財政資金、風險投資等與大學生創業賽事的對接模式,規範發展民間融資,多渠道加大創業資金投入。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凭据执法法規的規定,適當放寬市場准入條件,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
(六)加強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各高校要廣泛開展創業教育,積極開發創新創業類課程,完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治理。積極推廣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提高創業能力。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及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在充实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乐成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七)穩定靈活就業。各地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切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要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申報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規定提供人事、勞動保障署理服務,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事情。
四、支持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和技术培訓,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八)支持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各地要結合當地産業發展需要和高校畢業生情況,鼓勵和扶持一批規模較大並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作爲就業見習單位,爲有見習需求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機會。積極引導有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建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要進一步完善就業見習治理辦法,明確見習對象範圍、見習基地條件、見習補貼標准、見習考核評估等事項,進一步規範見習活動。認真落實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政策,基本生活補助費用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分擔。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合理確定和及時調整基本生活補助標准。見習單位應加強見習場所的宁静治理,並爲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但切合稅收执法法規規定的,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九)支持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术培訓和技术鑒定。各地要積極組織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术培訓和技术鑒定,幫助其提高就業能力。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職業技术培訓的,根據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术標准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及格證書)或就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通過初次職業技术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术鑒定補貼。對企業新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6個月之內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十)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結合國家産業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需要開展研究,並凭据公開、自願、雙向選擇的原則,在所承擔的項目實施過程中,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爲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研究事情。在承擔的民口科技重大專項、“973”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重大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聘用高校畢業生的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可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聘用期滿,根據事情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研究期間的事情時間合並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五、鼎力大举加強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十一)增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各高校要全面开展职业生长指导和就业创业教育,迁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建设贯串于整个大学教育期间的职业生长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资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和就业看法。各地域、各有关部门要凭据高校结业生求职就业特点,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措施,接纳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和供求洽谈会、开展网络招聘等运动,为高校结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直接、有效的就業信息服务。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结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其他就业服务机构要增强相助,建设健全高校结业生就業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宣布、岗位信息、网络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要鼎力大举推动互联网就业服务的康健生长,增强信息监视治理,规范互联网求职就业行为。要增强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完善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和宣布制度,引导高校结业生理性求职、用人单元积极招聘和高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勉励种种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结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为挂号失业高校结业生提供服务并切合条件的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勉励企业与高校相助,为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资助大学生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全面落实为挂号失业高校结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校结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运动。
(十二)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凭据就業促進法的規定,爲已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辦理就業登記,並按規定提供人事、勞動保障署理服務。要進一步完善就業登記辦法,建设就業登記與勞動条约治理、社會保險費繳納聯動機制,維護勞動者就業權益。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納入戶籍所在地失業人員統一治理,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要加強相助,進一步完善以實名制爲基礎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制度,做好高校畢業生畢業前後的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
(十三)強化就業援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將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就業援助體系,建设專門台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並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或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對切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各高校可根據困難家庭畢業生的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地要高度重視多数会聚居地長時間失業高校畢業生以及女性、殘疾人和少數民族等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實施專門的就業扶持政策。
(十四)保障就業權益。各都市應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就(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凭据就業促進法、勞動条约法、公務員法等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革新,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法式。對到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辦理、工齡確定等要嚴格凭据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爲工齡。要加大對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的正当權益。要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治理,鼎力大举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事情,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和招聘過程中的各類欺詐行爲。要認真執行殘疾人就業條例的有關規定,保障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權益。要切實落實取消就業體檢中乙肝檢測項目的有關規定,防止各類就業歧視,維護高校畢業生公正就業權利。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凭据本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的領導,強化目標責任,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情情況列入政府政績考核內容,切實抓好貫徹落實。要加大對就業政策措施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營造良好的就業環境。
國務院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