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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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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學加強縱向科研課題過程治理暫行辦法
2012-04-27  點擊:[]

(2007年1月19日校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一条 为增强我校纵向科研课题的申请、执行和结题的历程治理,贯彻国家关于纵向科研课题经费按预算制治理的精神,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课题申请者应认真地研究种种科研课题的经费使用措施,实事求是地进行课题经费预算和决算。科技处设专人卖力科研课题申报的预算指导、历程治理,财政处设专人卖力纵向科研课题经费的核算及决算审定。

第三条 为发挥学校仪器设备、信息网络、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和更新换代,保障教师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公共设施上开展科学研究,学校从教师纵向科研课题的实际到款中统一收取科研支撑条件费,主要包罗:仪器设备使用费、图书资料使用费、信息网络使用费等。科研支撑条件费主要用于公共平台的维护、运行与升级等支出。收取比例见表一、 表二。

表-(863、973、支撐計劃等課題類)

表二(基金等課題類)

 

第四条 劳务费严格按课题预算书批准的比例和使用规模开支。研究生助研费的使用由教师凭据学校研究生助研费使用的相关划定,提出每个研究生津贴尺度,经学院和研究生院两级审批,直接拨入研究生小我私家账户。临时招聘人员的人为由课题卖力人提出用工计划及人为发放尺度,科技处定期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临时招聘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处,招聘人员在签订用工条约后,人为直接拨入其小我私家账户。课题卖力人应增强对招聘人员的治理,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条 学校不定期对在研课题进行抽查,增强对纵向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的监视和治理,对不按计划执行研究任务、违规使用经费、在招聘人员方面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校内行政处分,并上报课题主管部门,同时限制课题卖力人继续申报课题。

第六条 增强纵向科研课题结题治理事情。学校预先进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的内部审核和结题经费决算表的内部审核。未完成预算下达经费的80%以上的课题,不得申请课题结题。

第七条 本措施由科技处、财政处卖力解释。

第八条 本措施经校长办公聚会会议通过,自2007年元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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