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下午,爲了配合《思想道德修養與执法基礎課》教學實踐活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邀請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憲梓堂開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在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吳某夥同他人預謀並于深夜搶劫在校大學生王某的現金、手機等財物,並對被害人進行了毆打和威脅。
經過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質證、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被告最後陳述等相關審理法式後,因爲證據確鑿,被告供認不諱,公訴人提出追究被告刑事責任,建議判處三到四年有期徒刑。
庭審結束後,審判長,檢察官,辯護人和陪審員老師繼續留在憲梓堂內針對本案回覆同學們提出的問題。現場氣氛高漲,提問的人接連不斷。
本次開庭,使同學們直觀地體驗了一遍真實的庭審流程,深切地感受到了执法的公正與嚴肅。相比課堂教學中的案例分析,同學們體驗到了更多的生動性和可信性。有同學体现,經過這次觀摩庭審,自己對执法有了新的認識,將會在日後的學習生活中努力樹立法治意識,讓执法紮根在心中。
此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在西校區東配三分別組織舉辦了兩場教學實踐活動,12月3日晚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法學31班同學演出的“花盆墜落傷人民事糾紛案模擬審判”,12月10日晚舉行的2014年西安交通大學五位優秀學生標兵演講“做最好的自己”,這兩次教學實踐活動使財經校區和醫學校區大一學生進一步了解了民事案件的庭審法式,進一步明確了如何才气成爲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12月10日,學生標兵演講